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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玉米秸秆生产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公 告
2008-6-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玉米秸秆生产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建设意义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玉米秸秆生产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是以可再生资源——玉米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质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的中试项目,其产品燃料乙醇可部分代替石油制品燃料。该项目建设可促进以秸秆等非粮原料生产生物质液体燃料行业的发展,对我国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建设地点
厂址位于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距离吉林市区约20km。利用预留工业地,不新征土地,占地面积11503m2,绿地率为21.73%。
3、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4、建设规模及内容
示范项目总投资13889万元,建设投资13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建成后年生产燃料乙醇3000吨,副产品包括2565吨/年DDGS 饲料、12810吨/年木质素残渣、1720吨/年CO2。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中新建原料卸车与贮存、原料准备与预处理、闪蒸工段、酶解工段、发酵工段、粗馏工段等设施,精馏、饲料、木质素残渣、CO2 回收等依托现有乙醇装置;辅助设施新建综合楼(含控制室)、乙醇中间罐等,乙醇和液碱储罐等其它设施依托现有乙醇装置;公用工程将对现有配电室进行扩建,供热、供水、供电等其它均依托现有设施。
5、生产工艺
示范项目以玉米秸秆为原料,采用汽爆闪蒸预处理-酶水解工艺,辅助材料有纤维素酶、氢氧化钠、尿素、磷酸、酵母,经原料粗切、粉碎、浸泡、水解、汽爆喷放、酶解、发酵、蒸馏、分离等过程,生产出燃料乙醇。
6、项目定员及生产运行制度
总定员14人,其中生产人员12人,管理人员2人,主要由现有装置各车间对应岗位调配。采用四班三运转的生产运行制度;年操作时数为8000小时。
二、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原料准备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旋风和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中。
发酵工段尾气主要包括CO2和极少量的NMCH,部分CO2回收外卖利用;汽爆闪蒸及蒸馏工段真空泵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为NMCH,发酵工段尾气与真空泵尾气合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中。
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含有极少量的NMCH。
2、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其中工艺废水包括汽爆闪蒸工段的冷凝废水和蒸馏分离工段的滤液。生产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NH3-N等。蒸馏分离工段的滤液经送公司蒸发工段回收固形物制成饲料,低COD值的蒸发冷凝液一部分进入现有乙醇装置的生产系统回用,其余的工艺废水与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经生产废水收集管线送入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第二松花江。
循环水装置产生循环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极少量的COD、BOD5和SS等,经厂内清净下水管线排入第二松花江。
卫生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NH3-N等,经公司现有污水装置处理后排入第二松花江。
3、噪声
生产运行期示范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原料输送带、振动筛、秸秆粉碎机、水解泵、喷放系统、各类机泵等设备及装置,等效声级在75dB(A)~9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生产运行期示范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从原料中分离出来的碎石、尘土等杂质和除尘器产生废渣。其中原料杂质的产生量为329.4t/a,送装置外堆埋或综合利用;除尘废渣为340.89t/a,送公司自备热电站掺在煤中作燃料。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玉米秸秆,年用量为18300吨,具有火灾的危险;乙醇产品及其生产、储存场所属于重大危险源,具有爆炸的危险,是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但风险源与环境保护目标之间距离较远,最近的敏感目标在1.0km以外,风险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
示范项目原料准备、预处理工段产生的粉尘浓度为4304.125mg/Nm3,经旋风和袋式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中,其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秸秆粉碎产生粉尘经处理后,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43mg/m3,排放速率为0.4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要求。
汽爆闪蒸工序及蒸馏工序的真空泵尾气中主要污染物均为NMCH。蒸馏工序的粗蒸馏塔尾气采取二级冷凝措施,使绝大部分的有机物冷凝下来,既可以提高乙醇的收率,又能减少尾气中乙醇等NMCH的排放量。发酵工序产生的气态物质在尾气洗涤塔用水吸收其中乙醇,在提高乙醇收率的基础上,可较好地去除CO2气体中的乙醇,降低其含量,去除率约为95%。产生的CO2气体大部分回收作副产品。真空泵尾气NMCH的排放浓度为7.5mg/m3,排放速率为0.06kg/h;发酵工序尾气NMCH的排放浓度为0.05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合经15m高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中,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要求。示范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该范围属于公司厂区内。
示范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
示范项目厂区排水采用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分为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清净下水及雨排水系统,初期雨水收于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公司内的污水处理场,采用AnaEG-BioAX处理工艺进行废水处理,COD的去除率可达97%以上,现设计处理能力为8000m3/d。采取循环水冷却和废水回用等节水减污措施,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32.72m3/d,废水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示范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第二松花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示范项目将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类设备在其进气口、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机泵等噪声级较大加减振垫,降低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较大的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且项目拟建于现有厂区内中部偏西的位置,与最近的西厂界在400米以上,距离较远。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示范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示范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原料中分离出来的杂质和除尘废渣。蒸馏分离工段蒸馏后的酒糟液经压滤,产生的残渣主要含木质素,作为木质素残渣副产品,送自备热电站掺在燃料煤中,用做锅炉燃料。原料中分离出来的杂质为329.4 t/a,送装至外堆埋或综合利用。原料玉米秸秆粉碎过程中,通过除尘措施产生的除尘废渣,主要为玉米秸秆碎料,送自备热电站掺在燃料煤中,用做锅炉燃料。
示范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
5、环境风险
若乙醇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对人造成严重伤害、对设备造成重大危害的范围在爆炸半径150m内,该范围内为公司泡沫站、饲料仓库、乙酸乙酯等物料储存场所以及公司污水处理场、泵房、铁路运输线等。
从平面布置上看,乙醇储罐发生爆炸的风险事故,可能对乙醇等物料罐区的建筑物产生影响,乙醇罐区建筑物防火、防爆等级为甲类。发生上述风险事故时,可紧急切断乙醇储罐进料系统,同时启动消防水、消防泡沫系统,切断所有火源,可将上述风险事故控制在乙醇罐区范围内。
发生上述风险事故,立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减缓措施,关闭雨排水入开发区雨排水管网阀,将事故消防水引入本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待环境风险事故处理完毕后,将携带物料的消防水限流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保护松花江不受此威胁。
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风险事故处于可控状态,不会对工厂的外部环境造成影响,厂内工作人员应当采取较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玉米秸秆生产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拟建于公司现有厂区内,采用汽爆闪蒸预处理-酶水解工艺,以玉米秸秆为原料生产原料乙醇,符合产业政策、城市及区域规划、技术政策和环保政策,其发展规模、选址、布局、生产工艺可行。
通过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认为本项目采取了各项污染措施后,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玉米秸秆生产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npc.com.cn/jfa/)查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至6月29日,为期10日。
如需获取本项目其它补充信息,请按照第七条操作。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本项目周边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屯居民等相关人员及项目所在吉林经济开发区的区域相关人员。也欢迎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及该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也可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建议大家发表自己意见时最好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意见反馈。
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工农路1号
联系人:陈希海
联系电话:0432-3501164
E-mail: chenxh@jfa.com.cn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柴发合
联系电话:010-84915164
电子信箱:phhui0921@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及索取信息资料的起止时间
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9日。
(环境报告书简本见企业动态或http://www.cnpc.com.cn/jfa/qydt/08yxbg.htm)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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