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阿维菌素项目
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南区建设1200吨/年阿维菌素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规定,现将《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阿维菌素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阿维菌素项目;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南区建设1200吨/年阿维菌素项目。本项目使用总公司提供的AV-01生产菌种,通过两级种子培养、三级发酵、浓缩结晶提取纯化的工艺制取阿维菌素。
本项目总投资为56658.89×104元,燃料煤消耗量为35.7×104t/a,年产阿维菌素12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南区纬四路2号
邮编:010080
联系人:刘世宽
联系电话:1518471887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园艺所院内
邮编:010011
联系人:张文海
联系电话:0471-223601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2、主要工作内容
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生产工艺的分析、类比调研,确定“三废”的排放部位、排放量和排放规律,分析废水、废气、固废等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以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噪声的产生特性及数值等,规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并根据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反馈给工程,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您居住、工作的环境质量如何?
| 污染很重( ) 污染较轻( ) 较好( )
| 您认为主要污染来源是
| 废水( )废气( )噪声( )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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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对本项目了解吗?
| 了解( )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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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 废水( )废气( )噪声( )生态环境( )
其它( )
| 您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 废水( ) 废气( ) 噪声( )固废( )
|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
| 有利( )不利( )影响不大( )
|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 支持( )反对( )不关心( )
| 您对本项目拟选厂址的看法
| 合理( )不合理( )还可以( )
| 您对本项目选址及污染防治有何其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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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联系反馈给建设单位,谢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从公布之日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日
公示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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